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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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

 

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建设意义和必要性:
 
    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化的财税治理已成为保证政治改革成效乃至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国家良性治理基础的基石。财税专业的实践应用性很强,要求学生有较强的财税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承载着为财税治理现代化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责任。实践教学是高等院校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与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积极推动财税专业实践教学,既是培养创新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是财税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平台的建立既能将学生的书本知识同感性认识联系起来,又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实践操作的能力,启迪思维、拓宽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又可以促进教师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深化政产学研合作。
    必要性: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重视理论型人才,轻视实践技能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上重视科学教育,轻视技术教育;教学方式上强调全面的理论教育,相对忽视实践操作能力;科学研究上重视理论研究,忽视应用技术研究,造成了实践应用型人才相对不足的局面,许多大学毕业生对财税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税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培养兼具扎实理论功底和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财税专业人才,已成为当前财税专业建设与改革的主要目标。江苏省是全国经济大省,迫切需要大批能够适应财税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南京财经大学作为专业性的财经大学,肩负着为江苏省及全国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财税专业人才的重任。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依托的财政与税务学院,已有近三十年的财税专业办学历史,既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又有较为完善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为建设高水平的实践教育中心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现有建设基础和合作基础(包括:实践教育中心管理体制、实验教学、实验教材、实验队伍、仪器设备、开放管理、环境与设施、保障机制等;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还有合作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
 
(一)建设基础
1.管理体制
(1)管理模式
    中心在管理模式上采取管理委员会和实验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践教育中心设置主任,由财政与税务学院副院长黄斌教授担任,专门设置负责日常实验管理的副主任和实验员;成立以学院、中心与合作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组成的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解决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制订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年度考核和评估,组织争取重大实践教育项目,制订年度工作目标;成立以依托单位教学骨干和合作单位技术骨干组成的实践教学委员会,负责审定实践教育中心的工作报告,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实践教育中心的实验课程建设与实验设备软件的采购,协调合作单位的技术合作和经济事务等重大问题。
(2)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作为中心重要基础之一的税收征管实验室已建立了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为实践中心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已建立并实施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主要有:《税收征管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税收征管实验室实验教师守则》、《税收征管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税收征管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现已建立并实施的实验室操作规程主要有:《税收征管实验室操作规则》、《税收征管实验室实验仪器使用规则》、《税收征管实验室实验安全规程》、《税收征管实验室卫生规则》。中心已在此基础上,根据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的具体要求,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管理
    在实验教学管理方面,中心对实验课程建设、实验项目管理、实验考试考核、实验报告等进行了规范的管理,要求每门实验课程都必须要有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日志等;每个实验项目要求管理规范,要记载实验名称、面向专业、组数(人数)、使用主要设备、主要软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消耗额等;明确每门实验课程的考核方式;要求实验报告有原始实验数据的记录、有完整的计算与分析过程、有实验结论。实验报告可分为纸质版实验报告和电子版实验报告,可以分类归档保存。
(2)教学内容
    在教学内容方面,财税专业实践教学已包含了绝大部分的专业主干课程和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三段实验”(课程实验、专业实验、综合实验)和“三段实践”(认知实践、专业实践、毕业实践)相结合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3)教学对象
    在教学对象方面,财税专业实践教学已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校外财税部门培训人员,适用广泛,得到了各类教学对象的一致好评。
(4)教学模式
    在教学模式方面,财政税收专业实践教学已逐渐摸索并建立起 “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观摩—模拟训练—实战检验—创新研究”六位一体的实践实验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3.实验教材
    中心近年来组织编写了与实验教学相关的教材、讲义10余部,并对每门课程实验项目的教学大纲进行了编写和修订,内容涵盖了财政学、政府采购、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国际税收、税务检查、外国税制、财税计量分析、税收信息化、纳税评估、避税与反避税、非税收入管理等课程。
4.实验队伍
    中心重视实验队伍的建设,目前已拥有一支近50人的专兼职实验教师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为85%,绝大部分具有博士学位和实践经历,主要承担实验授课任务,以及课程实验项目开发。中心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实验课程的实验材料准备,保证实验室计算机等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5.仪器设备
    中心现已拥有财政部与江苏省共建的“税收征管实验室”。税收征管实验室隶属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财经高校中唯一一家由财政部与江苏省共同支持建设的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税收征管实验室),中央财政投入200万,江苏省财政投入100万,学校和学院也相继投入了50多万元,用于购置和及时更新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以及购买新中大公共财政管理软件、税务稽查查账系统、税务会计模拟等实验教学软件,可用于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
6.开放管理
    实践教育中心实行“集中式管理、开放式使用”的管理模式,每天8:20—21:00,每周5天,面向财税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校外财税部门培训人员开放。部分需要集中时间的实验项目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上课。
7.环境与设施
    中心现有可用于实践教学的实验室2个,座位总数近100个,总面积达360平方米,能保证实践教学的课堂教学使用。中心按国家标准建设有全自动消防设施,配备了日夜监控设备,做到防火防盗。实验室实验教学环境优越,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实验教学中心有优良的空调设备、灯光设备、卫生设备,环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8.保障机制
    学校和学院每年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实践教学设备与软件的更新与维护、实训场所的拓展、实训条件的改善,以及专职教师实践性教学水平提高的培养培训费、兼职教师的劳务费、学生实践实习经费、专兼职教师的科研经费补助等。
(二)合作基础
1.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为促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对校外实践基地进行统筹规划,负责基地的建设、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实习计划、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到校外实践基地检查、评估校外实践基地教学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践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制定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对在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中不履行职责、完不成任务的人员给予批评。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实践条件
    (1)与江苏省地税局共同创建“税收管理服务模拟大厅”
    在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条件和教学资源的基础上,从我院教学实践的实际需求与社会服务的新要求出发,与江苏省地税局共同创建了“税收管理服务模拟大厅”,该实验项目主要着力于创设模拟税收管理服务的教学场景,提供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实训平台和税务干部培训平台。
    (2)建立多个校外财税实践基地
    通过与多家财税部门、事务所签订协议,中心建立了二十多个校外实践基地,包括南京市栖霞区国税局、南京市栖霞区地税局、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南京天业税务师事务所、常州市国税局、无锡市国税局、仪征市地税局、扬州市地税局、扬州市民政局等。这些单位大多是市级以上机构,业务复杂多样,拥有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以及其他良好的实训条件。以上实践基地都非常重视与本中心的联合培养,制定了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选派业务骨干作为实践导师,在其业务范围内,向财税专业学生开放大部分的工作场所和设施,指导学生了解财税机关与中介机构的实际运作过程,能够为学生完成实习和专业实践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实践形式
    校外实践基地共建单位为财税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岗位;中心与校外实践基地共建单位共同对专兼职实践指导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并对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中心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践基地单位优先提供服务;中心与校外实践基地共建单位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践教学与政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实践内容
    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和毕业生实践的要求,组织学生到有关的校外实践基地学习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服务、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财税部门的核心业务内容与流程。
5.接纳学生数量
    根据课程实验的教学需要和毕业实习的要求,研究生每批2—4人成立小组,本科生4—6人成立小组,每年可接纳180名左右学生。
6.合作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
    与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签订的“现代化税收征管实践基地”合作协议请见附件。
 
建设的目标与思路:
    建设目标:以现有税收征管实验室为基础,以与省地税局共建的税收管理服务模拟大厅为支撑,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基地,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师资的实践教学水平,为培养应用型高素质财税治理现代化人才提供重要支持。
    建设思路:以实践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实践硬件建设和实践教学制度建设为保障,依托财政与税务学院的师资力量和江苏省地税局的合作共建,打造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课程开发、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基地建设和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专业师资培养的实践教育基地。努力拓展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学内容,在现有实践课程的基础上,对财税业务复杂和执法风险较大的工作岗位如现代预算管理、绩效评估、重点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重要工作岗位,进行情景模拟和实践基地现场实训,逐步提高师生的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含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在实验实践课程建设方面,本中心将对课程实验、专业实验、综合实验进行新增和完善。其中,课程实验包括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税务会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实验;专业实验包括财税计量分析、财政绩效管理、税务稽查、税务风险监控、税源管理、税收筹划等实验;综合实验包括手工操作与网络信息化处理结合,财政专业、税收专业、会计专业、审计专业等相关内容交叉,适应学生不同就业取向的需要。
    在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上,以财政绩效管理为导向,增设预算全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债务预警与风险防控、政府采购、国库收付、财税审计的情景模拟;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增设案头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反馈的情景模拟。贴近财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通过实践教学、岗位训练、业务锻炼,加强财税收支管理模型构建和分析工具的应用,切实提高师生的财税收支分析能力、财税政策评估能力、财税行为经济效应评价能力。
    在实验实践教学制度建设方面,本中心将围绕提升师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这一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等制度,制定并实施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育教师管理实施办法》、《教师兼职与挂职锻炼办法》、《学生实习与实践管理办法》、《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办法》、《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办法》等。
在实验实践软硬件建设方面,为满足财政、税务、会计、财管、审计、法学等专业(每届近千人)涉及财税课程的实验实践教学需要,本中心将主要以实践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相关实践软件引进和开发、实践教学教材和案例库建设为主要内容,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实践教育平台,修订与开发《政府预算》、《预算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税收筹划》等一系列有特色的实践教学教材,建成全国较大的税收教学案例库。更新和充实现有60人实验室有关设备,增设与现代化税收征管相适应的全新的100人左右实验室,在省地税局的支持下,利用其现有征管软件开发教学演示与模拟操作系统。
    在实验实践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本中心将加大对具有丰富财税实践经验的实务型师资的引进与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专职教师中“双师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师资队伍的建设,遴选更多的优秀师资赴实务对口部门挂职锻炼,并增加聘请财税机关、中介机构与企业业务精英等实务型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以校内双师型、实务型教师为主体,校外财税部门、中介机构与企业业务精英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师资队伍,定期开展实务部门与校内教师实验实践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活动。
    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面,本中心将在现有的20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以江苏省地税局为主要支撑,以提高师生财税治理现代化能力为目标,在江苏全省税务系统形成从省局到县(区)局的多层次实践教育基地;与此同时,加强与财税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再新建6-8个实习基地;选择典型代表企业建立1-2个产学研的财税实践基地。
 
联合制定的校内学习阶段培养方案:
 
按照“三段实践、三段实验”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内容和具体要求。其中,“三段实验”将主要在校内实验室内完成,包括课程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实验,详见下表。
类型
实验课程(内容)
实验项目数量
课时
课程实验
公共预算管理
3
6
政府采购管理
2
5
预算资金管理
3
6
中国税制
5
10
税务管理
3
7
税务会计
4
8
税务检查
2
5
专业实验
财税计量分析
4
12
财政绩效管理
2
4
税务风险监控
2
4
税源管理
2
5
税收筹划
3
10
综合实验
财政综合实验
1
68
税收综合实验
1
68
财税信息化
1
24
 
 
 
联合制定的校外实践阶段培养方案:
 
    本中心将与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财税专业校外实践阶段性培养方案》,结合财税机关、中介机构与企业对于实务型财税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财税专业人才的实验与实践培养方案,着重训练学生和学员的财税实务操作基础,注重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段实践、三段实验”中的“三段实践”部分将主要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完成,包括认知实践、专业实践和毕业实践,详见下表。
类型
项目
实践内容
时间
认知实践
专业认知
假期实践
第一学年
税收宣传月
第一、二、三学年
财政政策法规专题宣传
专业实践
专业竞赛
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
第二、三学年
税收知识竞赛
税收辩论赛
业务流程
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招投标、专项资金绩效评估
第三学年
税务登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申报、税务风险系统管理、绩效评估、税源分析预测
毕业实践
专业应用
财税机关、企事业单位顶岗见习操作
第四学年
 
 
 
资金来源和年度资金安排(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子项目投资计划等):
1.资金投入
    计划经费投入300万元,分成三年建设。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申请项目拨款150万元,南京财经大学及财政与税务学院、省地税局和相关外部单位计划为本项目配套150万元。
3.经费投资安排
(1)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模拟、仿真、虚拟软件购买,预期第一年投资建设完成,约120万(财政拨款经费)。
(2)校外实践基地、校内实验室的建设与改造、实践教育中心网站建设与维护,预期第一年投资建设完成,约100万(财政拨款经费30万,配套经费70万)。
(3)实验课程的开发、教材讲义编写、案例库建设、实验教学研究等,预期第二、三年建设完成,约60万(配套经费)。
(4)专、兼职教师的实践教育培训费用共计约20万(配套经费)。
建设具体实施计划及进程安排:
1.实践教育中心人员组建
    2015年3月组建完成,设置实践教育中心主任、副主任、相关实验实训人员。
2.实验课程建设
    2015年3月启动,通过引进与自行开发相结合,2015年—2017年每年建设2门实验课程。
3.实践教学制度建设
    2015年3月启动,由实践教育中心人员在2015年12月前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
4.实践软硬件建设
    实践中心场所、计算机、实践软件开发与购买等在2016年6月前完成建设、采购、安装、调试,教材和案例库在2017年12月前完成。
5.实践师资建设
    通过人才引进与现有教师的继续培养,完成2—4期财税实践教学师资培训,选派骨干教师分批赴合作单位挂职锻炼,以及赴具有一流实践教育经验的高校学习。
6.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2016年和2017年每年建设3个以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保障机制(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双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保障、教学质量保障等)与校内外共享机制:
 
1.组织管理体系保障
    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设置一位主任和两位常务副主任,负责实践教育中心的组织安排和资源配置。根据各实践教学模块和实训环节与项目,分别成立专门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分别配备专、兼职教师6—8名,确保每个实践教育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在校内外各设置3-4名实验人员负责学习指导、技术支持以及实验室日常维护、管理。
2.经费保障
    以财政拨款与学校、合作单位经费配套为主,中心自筹部分经费共同保障,三年建设期拟投入300万元。
3.制度保障
(1)制定并实施《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税收实践教育中心的师资培养与管理,鼓励并激励更多的专职教师向双师型方向发展。
(2)制定并实施《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教师兼职与挂职锻炼办法》,以制度化的方式让专职教师到实践部门兼职与挂职锻炼,提高理论教学的实践性,加强与实践部门的教学与研究合作,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无缝对接。
(3)制定并实施《学生实习与实践管理办法》、《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办法》与《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办法》,实现对课程的开设、大纲与讲义的撰写、实验或实训软件开发、案例库建立、课堂教学、学生能力测评、校内外对课程质量的评价、事后问责与奖励的全过程管理,以保证实验与实训课程的质量。
4.教学质量保障
    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且具有较为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的人才作为专职教师;支持、鼓励现有专任教师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不断扩大兼职教师队伍。对专、兼职教师以淘汰制的方式实行定期考核,以加强师资力量,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5.校内外共享机制
    与江苏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签订《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实现多机构对财税专业人才培养成果的共享。与江苏省地税局合作共同建立校外“现代化税收征管实践基地”,与江苏省地税局共同开发新的实验与实训课程及其相配套的实训软件,共同提供师资与技术支持,开展人才培养与人员培训服务,共同进行实务型课题研究,共同建设财税实践精品课程,实现主干实践课程的视频化与网络化,并分享该实训平台建设的各项成果。
 
主要创新点与特色:
 
    伴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快推进财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更为迫切。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高校财税专业的实验实践教育理念也要随之转变,要将原有的课程模块化、封闭化、碎片化的实践教育体系转化为一种具有综合性、开放性、现代化特色的实践教育体系。
1.综合性
    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是一个系统性的财税治理综合训练平台。以现有的“3+3”实践实验体系为基础,整合校内实验室、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专兼职师资力量等教学资源,增设新的实验课程与实践环节,改造传统的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完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将原本分离的实验教学与实践教学过程相互贯通,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实践实验教学体系,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财税人才提供必要的保障。
2.开放性
    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是一个开放的实践教育基地,不仅对校内学生开放,也为财税部门和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培训与科研服务,形成一个具有高度开放性的、融合实践教学、社会服务与应用研究为一体的政产学研综合教育基地。一方面,通过中心的建设,积极引入合作单位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师,补充专业实践实验教师缺口,以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带动专职教师实践实验教学能力的提升,促进实践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以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为平台,与合作单位共享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以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促进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成果反哺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为推动财税部门现代化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3.现代化
    当前,财税部门正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信息共享为抓手,优化服务为基础,促进财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变革与创新,致力于推进财税治理现代化。建成后的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具备一流的硬件软件条件,可以顺应这一趋势,改变原有按财税部门职能划分的“碎片化”实践实验教学体系,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平台与技术手段,有机地将有关财税实务的各个环节纳入到同一个实践教学平台之中。
预期效益与建设成果:
1.预期效益
(1)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改革,更新教学理念,促进师资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2)切实提高财税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高层次就业率;
(3)满足财税机关、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对实务型财税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2.预期建设成果
(1)建设成为江苏省领先和全国一流的财税治理现代化教育实践中心。
(2)与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校内建设完成税收管理服务模拟大厅,在校外完成6个及以上实践基地建设。
(3)在江苏省现有地税征管软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符合课程教学需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模拟教学与培训软件。
(4)出版《预算资金管理》、《财政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税务会计》、《税务检查》、《税收征管》、《税收筹划》等一系列有特色的实验实训教材,建成全国较大的财税教学案例库。
(5)引进与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税收实务专兼职教师,吸纳3-4名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入,选派3-4名专职教师赴实务对口部门挂职锻炼,力争2名左右的专职教师在中心建设期内通过税务师水平考试。
学生预期受益情况:
1.提升财税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学生在预算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税收征管、税收筹划等方面的专业实务能力,提高财税专业毕业生就业行业与专业的匹配度,提升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例。
2.提升财税专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开拓学生的专业视野与国际视野,提高财税专业毕业生考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比例,以及出国攻读财税相关专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