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
   
  • 实验课程
    Category
《中国税制》实验大纲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

 

 
一、实验目的
通过本课程实验的教学,使学生加深对《中国税制》课程中所有税收制度的理解和运用,从实务角度培养学生对企业和个人各种经济业务的的涉税处理能力,最终达到全面掌握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目的,同时为后续的税务检查、税务筹划等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验依据
本大纲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计划》中对税收学专业学生的实验能力培养要求和税收学本科专业《中国税制》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该课程总学时68课时,课程实验占课程总教学课时的15%。
三、实验内容
根据中国税制课程内容的涵盖,并依据课程实验自身的特点,选取了六个项目作为《中国税制》课程实验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综合实验
(二)进口应税消费品并用于国内销售时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综合实验
(三)企业所得税实验
(四)个人所得税实验
(五)财产税和行为税实验
(六)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综合实验
四、实验课时分配
 
序号
课程实验内容
实验课时(节)
1
生产应税消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
2
进口应税消费品并在国内销售时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的综合实验、
2
3
企业所得税
1
4
个人所得税
1
5
财产税、行为税的综合实验
2
6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综合实验
2
 
合计
10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实验课考勤+实验报告。
根据学生的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进行综合评定,给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
六、本实验在《中国税制》课程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和实务兼有,并以实务为主的课程。本课程实验的目的是从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出发,使学生在掌握我国现行税种的基本理论、课税要素、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缴纳等基础知识后,通过实验,充分掌握和运用各种经济业务的涉税处理,以培养学生对中国税制课程涵盖的主要业务有全面理解、分析、运用、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良好的专业知识积累。 
七、大纲说明
本大纲为指导该门课程顺利完成的基本框架和依据,但可根据实际上课情况做适当调整,可以根据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灵活调整实验内容、要求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