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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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场地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2、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或指导教师在场,实验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电气设备开关。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实验设备性能与安全,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实验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如遇火警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相关的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5、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实验室内使用的各种设备的电源线与接口,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调整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未经学校水电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实验室不得明火取暖。

8、实验结束后,必须确保各种设备已关闭,确保整个实验室门、窗和电气总开关已关闭。

9、实验中,应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设备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10、实验人员上机操作时,应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吸烟、吃零食。实验室及过道内禁止吸烟。实验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整理好实验设备,保持实验室整洁。

                                                        201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