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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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

1、为规范实验室设备、软件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发挥设备、软件的效益,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实验室所有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实验室的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指导教师应提前向管理人员预约登记,学生以班级或小组向管理人员预约,确定后方可使用。

5、实验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方能进行实验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及设备的安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爱护公物。

6、使用计算机时,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上机人员的文件内容,严禁私拆电脑主机,严禁在电脑上私设密码、私接外设,不得安装或玩游戏、看影碟。上网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规,不得下载、传播黄色、反动、反社会的信息,不得使用黑客软件攻击其他计算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下载、安装任何软件。

7、建立健全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课计划表、实验记录表、课程实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8、实验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以便处理。

9、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及软件的使用方法及特性,定期对设备及软件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力求减少质量差错,杜绝质量事故。

11、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帐物相符。

12、实验室内所有设备、用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凡有损害公物或有意违反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追究经济责任。

 

                                 20150512